干部工作
为进一步激励全市党员干部人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担当作为、奋勇争先,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现提出如下意见。
强化考察识别,优先提拔重用。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实际表现、具体事例,记入“实绩档案”和领导干部电子信息系统,定期分析研判,作为政治素质考察的重要内容、识别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挺身而出、敢于担当、扎实工作的干部,结合一贯表现,优先提拔重用、晋升职级;对表现突出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列入村(社区)书记后备力量,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优先享受乡镇退职事业编制同等待遇;对表现突出且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可按规定优先晋升职员等级、技术职称和调任公务员岗位。
强化一线锤炼,优先表彰奖励。注重在一线培养锻炼、考察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对表现突出的优先纳入后备干部库跟踪培养。深化市级机关党员干部“双报到”行动,强化志愿者考核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集体和个人及时通报表扬,所在单位在综合考核中酌情予以加分。加大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力度,注重发现和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政治素质过硬、一贯表现良好、战时表现突出的,及时组织发展。表现突出的单位适当提高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个人,经研究后,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单位“优秀”等次名额。视情开展疫情防控及时奖励,防疫成效显著的组织和个人,优先推荐参与省、市级荣誉的评选,优先推荐表彰为“实干担当先锋”。
强化关心关爱,优先典型选树。对因大胆履职、应急处突而出现失误的要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力度。注重倾听一线工作人员的现实诉求,及时发现和解决一线党员群众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解除后顾之忧。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人才得到必要休整,一线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可安排一定时间的休假,休假时间不计入年休假天数。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优先推荐申报人才项目,优先享受相关服务疗养待遇。在江洲先锋开设“防疫群英榜”专栏,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大力宣传报道,培树先进典型。
强化追责问责,优先督责明责。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迟报瞒报、拖延推诿、泄露信息,健全履职监督机制,对畏缩不前、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是弄虚作假、临阵脱逃、失职渎职的干部严肃问责;对不胜任现职、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坚决调整;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