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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高端人才集聚引领创新发展,努力打造智慧制造城,根据《扬中市“江雁计划”改革实施办法》,现开展2021年扬中市“江雁计划”柔性引才奖补计划、应用型人才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柔性引才”奖补计划
1.申报企业为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资或中方控股企业、市属事业单位,包含企业在外设立的“离岸研发中心”“工作室”等。
2.申报人才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工艺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申报企业须提供情况说明。
3.申报企业以技术指导、项目合作、技术咨询等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聘用期不少于 1 年。申报人才每年在聘用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0个工作日,聘用期年收入不少于15万元(年收入计算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0日)。
(二)“应用型人才”资助计划
申报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镇江市第六期“169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扬中市第四期“321工程”第一层次考核优秀对象。
2.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人才优先支持),掌握较高技艺,能够解决企业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带动企业技能人才培育,推动企业经济效益显著提升的技能人才(团队)。
二、支持政策
(一)“柔性引才”奖补计划
对入选的柔性引进人才年薪超过15万元外的部分,按30%比例给予奖补。同一人才年度奖补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同一引才单位年度奖补金额不超过60万元。
(二)“应用型人才”资助计划
对入选的应用型人才给予2-5万元资金资助,一次性拨付。
三、申报和遴选程序
(一)“柔性引才”奖补计划
1.由申报人才于11月10日前登录扬中智慧党建网,下载相关申报材料(下载网址:http://www.jsyzdj.gov.cn/),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市人才办邮箱(jsyzrcb@163.com),同时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市人才办。
2.申请材料经市人才办初审,并会同市经发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审核后提出拟资助名单,评审结果先后经市人才办主任办公会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才办下发确定入选项目通知。
(二)“应用型人才”资助计划
1.由申报人才于11月10日前登录扬中智慧党建网,下载相关申报材料(下载网址:http://www.jsyzdj.gov.cn/),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市人才办邮箱(jsyzrcb@163.com),同时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市人才办。
2.市人社局负责项目基本条件评价,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委托人社局邀请评委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先后经市人才办主任办公会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才办下发确定入选项目通知。
四、其他事项
1.申请“柔性引才”奖补计划,须提供劳动报酬支付证明材料、人才收款证明材料及个人所得税税单,须附按月或季度支付明细,一次性支付、现金支付的视同无效;已入选镇江市“金山英才”计划或扬中市“江雁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柔性引才资金;同一企业(集团)、上下级单位内部的人才派遣人员,不得申报柔性引才资金。
2.已获得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或镇江市“169工程”项目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应用型人才资助资金。
五、联系方式
扬中市人才办,联系人:蔡 培,电话:0511-88360233;
扬中市人社局,联系人:于永峰,电话:0511-88368863。
附件:【扬人才办【2021】21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扬中市“江雁计划”柔性引才奖补、应用型人才资助的通知.pdf
附件:2021年扬中市“江雁计划”柔性引才奖补、应用型人才资助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附件:2021年扬中市“江雁计划”柔性引才奖补、应用型人才资助申报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doc
2021年10月26日